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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續多年的“紅牛”商標之爭仍未停止。
7月31日,飲料品牌紅牛(Red Bull)創始公司天絲集團發布聲明稱,“華彬紅牛”依然被禁止銷售。湖南省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審判決尚未生效且不具有可執行性,天絲集團將依法上訴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同時,針對本案涉嫌的程序違法及其它違法行為,天絲集團將基于掌握的線索依法向相關部門舉報和反饋。
前一日,華彬集團旗下的合資公司紅牛維他命飲料有限公司在其官方微信公號發布聲明稱,2021年,泰國天絲發起對中國紅牛產業鏈合作伙伴長沙市華廈糖酒有限公司(簡稱:糖酒公司)的訴訟,意圖以侵害商標權為由的訴訟手段阻撓、擾亂中國紅牛合作伙伴的合法經營業務。2024年7月29日,湖南省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判決書((2021)湘01民初564號)對該案做出判決,駁回了泰國天絲的全部訴訟請求。
紅牛維他命飲料有限公司稱,該判決書對天絲公司與紅牛維他命飲料有限公司于1995年簽署的50年《協議書》以及1998年簽署的 40年《商標使用權合同》等長期協議的相關事實的真實性、合法性予以確認。長沙中院認為,“天絲公司目前尚無充分有效的證據證明紅牛公司侵犯了天絲公司的商標權,故其在本案中主張紅牛公司的下級經銷商糖酒公司侵犯商標權依據不足,本院不予支持。”
天絲集團則表示,2020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的終審生效判決已明確確認“紅牛”系列商標為天絲集團所有,天絲集團對紅牛維他命飲料有限公司的商標使用許可已于2016年10月6日到期,“紅牛”商標權屬穩定且清晰。
此次被告的糖酒公司是華彬集團在湖南省最大的經銷商。媒體報道稱,糖酒公司自2003年開始和紅牛維他命飲料有限公司達成合作,紅牛維生素功能飲料年銷售額超過2億元。
具體到本案,天絲集團于2021年5月起訴糖酒公司并申請行為保全,長沙中院于當月作出行為保全裁定,要求糖酒公司立即停止銷售侵權紅牛產品,直至本案生效判決執行。2021年6月15日,糖酒公司不服該保全裁定,向長沙中院提起復議,2023年6月12日,長沙中院駁回其復議申請。天絲集團強調,目前該行為保全仍然屬于生效狀態,糖酒公司目前仍然被禁止銷售“紅牛維生素功能飲料”。
天絲集團稱,2021年以來,浙江高院、吉林高院、黑龍江高院及全國多地法院針對華彬集團及其上下游關聯方的侵權行為作出一審判決,一致認定相關被告侵犯天絲集團紅牛商標專用權,同時一例判決已生效,累計判賠金額已近6億元。2024年6月,針對合資公司、華彬工廠的商標侵權訴訟二審在最高人民法院均已完成開庭,目前已進入宣判前的最后階段。
據公開報道,上個世紀70年代,泰國知名食品飲料公司天絲集團創始人、泰籍華人許書標研發出紅牛飲料,于1993年在其父親的出生地海南成立國內第一家紅牛工廠,也就是海南紅牛飲料有限公司,并首次在國內使用中文“紅牛”命名,紅牛由此進入中國市場。
而據華彬集團官網所述,紅牛是由華彬集團于上世紀90年代引入中國,在20年來穩居中國功能飲料市場第一。
據媒體報道,1995年,許書標將天絲紅牛的中國區經營權授予華彬集團創始人嚴斌。2012年,許書標去世后,其子許馨雄接管天絲公司,在2016年以“侵害注冊商標專用權”及“不正當競爭”為由將華彬集團旗下多家工廠、銷售公司乃至經銷商告上法庭。
天絲公司認為,雙方合作期限為20年,“經過商標局備案的多份《商標許可合同》表明天絲公司對合資公司的商標許可期限至2016年10月6日止。”據此,天絲公司要求華彬集團旗下工廠停用“紅牛”商標,并賠償經濟損失,而華彬方面則堅持許書標在世時曾與嚴彬簽署協議,協議約定雙方授權期為50年。
官網介紹,華彬集團旗下的快消品業務板塊主要包括五大品牌,即紅牛、果倍爽、唯他可可(Vita Coco)、自由能量飲料品牌戰馬與高端進口水芙絲(VOSS),但其他四個品牌的知名度均不及紅牛。有媒體報道,紅牛已是華彬集團年銷售額200億元的超級大單品,今年一季度,中國紅牛實現開門紅,截至4月底,其累計工業產量已突破600億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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